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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0万元!海南省引才奖励申报工作启动

自2018年5月13日至2021年8月20日,用人单位、中介组织、个人全职引进A类、B类或C类人才,或全职引进由A类、B类或C类人才作为带头人的人才团队,或成规模全职引进D类、E类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党政人员除外)到海南工作的,可申报引才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8月26日,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外发布消息,2021年海南省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奖励标准,为海南成功全职引进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引才奖励;为海南用人单位成功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的,每引进一个,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每年为海南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引才奖励;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引才奖励;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引才奖励;用人单位通过中介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申报奖励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可按1:1的比例享受奖励。

据悉,根据规定,人才或团队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的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为准。兼职兼薪、退休返聘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不纳入奖励范围。可申报引才奖励的人才(或团队),须在2021年8月24日至9月10日通过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并向海南省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进行申报。(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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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引才奖励申报工作 引才奖励 申报引才 申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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