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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活垃圾新增处理能力9.4万吨/日 无害化处理率升到99.9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玮23日在广州表示,“十三五”以来,广东省新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9座,新增处理能力9.4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90.06%提升到99.95%,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从34.41%提升到66.78%,提前完成该省“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情况。

刘玮出席发布会时称,截至今年12月,广东省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72座,总处理能力14.9万吨/日,设施数量和总处理能力多年居全国首位,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远超生活垃圾产生量;全省拥有16个3A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占全国总数的1/3,树立了多个生活垃圾焚烧标杆项目。

同时,广东省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3457座,2020年上半年生活垃圾清运量约12.4万吨/日。全省已基本形成县域统筹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99.86%。

广东将着力建设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刘玮称,广东将推动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布局,科学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和收集容器,分类收集的站点和容器要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加大现有的生活垃圾地分类改造力度,使其具备分类暂存、分拣、拆解、压缩等功能;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应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

新修订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该条例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单位和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罚款额度,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程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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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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