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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微调工业用电峰谷时段

记者近日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文件精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江苏分时电价政策,主要包括微调工业用电峰谷时段、增设冬季尖峰电价。具体政策如下:

一是微调工业用电峰谷时段。为妥善解决中午11:00-12:00光伏发电增加而用电负荷滑落、21:00-22:00夜间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负荷叠加的电力供需矛盾,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应有作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自2022年1月15日起,将工业用电(含大工业用电和100千伏安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期8:00-11:00、17:00-22:00,平期11:00-17:00、22:00-24:00,谷期0:00-8:00,峰谷平三个时段各8个小时保持不变。

二是增设冬季尖峰电价。为确保能源稳定供应,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电力用户主动避峰,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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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用户 削峰填谷 分时电价机制 工业用电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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