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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600211.SH)新活素已过保护期 大股东抽走巨额推广费

作为西藏药业(600211.SH)的核心产品,新活素填补了国内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的空白,并两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同时,新活素也是西藏药业的营收大头。2019年,新活素销售收入8亿元,占比65%。

但危机正在袭来。由于新药监测期已过,撑起西藏药业大半江山的新活素在急性心衰领域的唯一性恐将不再。根据相关规定,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提出仿制申请或进口药品申请。《投资壹线》发现,截至目前,已有两家药企针对此药的临床试验获批。

外患已至,内忧仍重。虽然西藏药业的业绩逐年增长,但销售推广费用一直居高不下。最为蹊跷的是,每年都有数亿资金以推广服务费的名义流向了西藏药业大股东——康哲药业(00867.HK)的账户。2019年,西藏药业支付给康哲药业的推广费为5亿元,占同期营收比例为42%。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康哲药业遭Blue Orca Capital做空,被指“严重夸大财务表现,虚增利润49%,公司主席还盗取上市公司日渐萎缩的利润来谋私利”。

新活素过保护期面临竞争

西藏药业是西藏首家上市的高新技术制药企业,在心血管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旗下产品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均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一线产品。在以上三类药物中,新活素最负盛名,营收占比亦最高。据财报,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的营收分别为8亿元、2.7亿元、0.5亿元,分别占比66%、22%、4%。

新活素即重组人脑利钠肽,为西藏药业自主研发的首款治疗急性心衰的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该药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及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基于疗效与专利,新活素快速闻名于市场,继在2017年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 乙类范围后,在2019 年11月再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 年版)乙类范围,目前该药品仅在国内进行销售。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终端重组人脑利钠肽注射剂销售额达7.69亿元,同比增长45.52%,生产厂家仅有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即西藏药业的全资子公司。

但独此一家的新活素,或将迎来竞争对手。

日前,西藏药业董秘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透露,新药上市后有5年的新药监测保护期,以对新药的独家生产销售进行保护,目前,新活素的保护期已过。

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第71条,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而《投资壹线》发现,2018年及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景峰医药(000908.SH)及步长制药(603858.SH)核准签发了注射用重组人B型利钠肽(rhBNP)《药物临床试验批准》、“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临床试验通知书》。

大股东“吸血”营收数据存疑

目前,西藏药业旗下新活素、依姆多(中国市场)等产品由公司自行销售,销售推广则委托给大股东康哲药业下属公司。在此模式下,西藏药业每年需支付康哲药业一笔药品推广费用,且该笔费用会随着产品销量的提升而增加。

《投资壹线》发现,康哲药业年报中的核心推广产品仅展示了新活素。2017-2019年,新活素的销量分别为61万支、118万支、174万支,西藏药业在这三年的销售费用也逐年增长。而对于新活素2018年、2019年销量的增长,西藏药业年报称“因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乙类范围,该产品在近两年的销量得到了快速提升”。

在新活素销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西藏药业支付给康哲药业的推广费用也水涨船高。以2019年为例,仅此一年西藏药业支付给康哲药业的推广费用便高达5亿元,而期内新活素的销售额也不过8亿元。高额的推广费用加重了西藏药业的业绩负担,而西藏药业近几年来虽然保持了较大幅度的收入增长,但其销售费用增长的速度更快,尤其是支付给康哲药业的推广费用,更是占到整个销售费用的80%以上。

就此,康哲药业回应《投资壹线》称,该公司自2008年起负责新活素的独家推广,最初西藏药业给予公司的利润率甚至高于65%,而这一数字伴随康哲药业逐步成为西藏药业大股东而不断下调,及至两票制实施,又改为收取服务费的形式。到2018年,该服务费已从新活素销售额的65%降至55%左右(含税),转换不含税为58%左右。康哲药业认为,相较于其自身59%的综合毛利率,西藏药业给予的服务费率在合理范围,“中国医药行业头部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在40%左右,以行政费用率在几个点左右来算,58%的毛利率扣除销售费用率及行政费用率后,假设产品净利率约为百分之十几,并不高”。

但即便如此,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康哲药业如此变本加厉从西藏药业收取巨额推广费用,这样的现象放眼整个A股市场,恐怕也不多见。

梳理西藏药业和康哲药业年报可知,2017-2019年,西藏药业营收分别为9亿、10亿、12亿元,而同期的推广费用分别为3亿、4亿、5亿元,推广费用占整个营收比重分别为33%、40%、42%,呈逐年增长态势。2018-2019年,西藏药业营收增长率为11%、20%,而同期推广费用(主要支付给康哲药业)增长率则高达33%、25%。

西藏药业的营收、销售费用与推广费用对比简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投资壹线》根据康哲药业、西藏药业年报整理

此外,《投资壹线》还发现,西藏药业披露的新活素的销售数据也存在可疑之处。

据财报,2019年新活素的医保支付价格为585元/支,期内新活素的销量即为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为174万支,按此计算,新活素的带来的销售收入应为10亿元,而年报披露新活素当期收入为8亿元,多出的2亿元差额去哪儿了?

针对以上问题,《投资壹线》致函西藏药业,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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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西藏药业(600211 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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