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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 6家金融机构被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近日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等6家金融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人民银行介绍,根据调查,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责令相关金融机构立即整改。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无视法律和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甚至泄露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相关信息,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监管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和落实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记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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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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