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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拟明确执法主体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22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审稿拟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并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据了解,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臧铁伟介绍称,二审稿完善食品浪费的定义,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草案完善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相应费用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食品捐赠相关规定。

针对如何具体完善相关规定可操作性,臧铁伟指出,一是,进一步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明确有关执法主体。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实施处罚。

三是,增加有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例如,为进一步增强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保护消费者权益,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收费标准应当明示。(黄钰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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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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