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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8万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持续组织全省系统开展“护苗助老”“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教育培训、医疗美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已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007宗,罚没金额5640.76万元。

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其公司网站发布了“全飞秒的激光,今天矫正,明天上班”“术后痛感轻微、不留疤、复发率低”“轻松的手术体验,无痛感 快速恢复”“晚上配戴8小时 白天恢复1.0高清视力一整天”“飞秒激光可以精确制作出80微米的角膜瓣”“飞秒激光替代手术刀 精确至微米级(1/1000毫米)”“ICL注入后一年内的最佳视力,99%以上等于甚至高于术前矫正视力”及使用术前和术后图片进行对比等宣传内容,且在未标明专利号和专种类的情况下发布“其中鼻内窥镜下鼻腔泪囊造孔术……已获国家医学技术专利”等广告用语。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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