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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制定执行办案“十个必须”,严禁截留、挪用、超期发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1月18日)举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暨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突出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一手抓顽瘴痼疾整治,一手抓建章立制,制定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

这“十个必须”是针对教育整顿过程中发现的作风不正、执行不廉、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必为”事项和“严禁”事项。具体包括:一、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执行为民,严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风不正;二、必须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谋私、执行不廉;三、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四、必须高效公正执行,严禁消极、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五、必须规范文明执行,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超标的查封,乱执行;六、必须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严禁未穷尽执行措施而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应恢复执行而不及时恢复;七、必须全面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具备发放条件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严禁截留、挪用、超期发放;八、必须“接访即办”,件件有录入、事事有回应,严禁敷衍塞责、程序空转,化解不到位;九、必须深化执行公开,关键节点信息实时推送,严禁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十、必须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禁恣意妄为、滥用职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披露,2021年以来截止到目前,全国法院共办结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722.9万件,发放执行案款9456.01亿元。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对历年陈年旧案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无法定事由超过30天未发执行案款1655.36亿元,涉及案件99.92万件,目前所有超期执行案款已基本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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