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广州的街坊向我们记者反映,他们在广州越秀和樾府买房被迫要签“双合同”,每套房子要交30到40万元的“家装升级服务费”,不交就不卖房,这是不是真的?大家都知道购房“双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难道还有开发商敢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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