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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应宣
鉴于当前雨水情形势发展,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6月25日10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做好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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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