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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热销 专家: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用彩妆

“儿童化妆品玩具套装,无毒,女孩圣诞礼物”……看了这样的宣传语,您和孩子是不是会动心?近日,一些包含眼影、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的儿童梳妆台玩具热销。然而,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能视同儿童化妆品。

“孩子非缠着我给她买某品牌的化妆品玩具套装。商家宣传是无毒的,孩子也说小伙伴们都用这个化妆玩。可这种产品真的可以涂在脸上吗?”市民赵女士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国家对儿童化妆品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国家药监局今年9月出台《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提出比成人用化妆品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且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此外,国家对上市后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等,以监督其质量安全状况。”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

专业人士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用彩妆。依据相关规定,3至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0至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也就是说,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因此,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属于违法行为。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损害。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其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包括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给儿童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的皮肤。此外,这类“彩妆玩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如铅超标。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如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专业人士提醒,选购该类产品应注意: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化妆品应当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另据了解,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届时,家长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可关注“小金盾”标志。

(本报记者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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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儿童化妆品 婴幼儿 不宜用彩妆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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