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业务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障项目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食品、饮料责任、附加停车场责任
投保须知
1.保险对象:营业面积在200㎡以内的小商铺、小店面;
2.保障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3.限购份数:1份;
4.本产品保单最早生效日期为投保当日起次日生效;
5.本保险适用于《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公众责任险附加险条款》,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条款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规定;
6.特别约定:
(1)主险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限额2万,附加险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限额1万;
(2)本保单不承担划痕损失(附加停车场责任条款);
(3)本保单仅适用于营业面积在200㎡以内的小商铺、小店面。
理赔流程
1.拨打电话报案,配合理赔勘察2.提供事故有关资料3.等待保险公司确定损失及理算4.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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