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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资讯:广东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当好生态卫士 守护绿美广东

广东万绿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料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羊城晚报记者 张豪 通讯员 粤检宣

阳光洒在水面上,一片波光粼粼,几只白鹭不时到岸边嬉戏觅食……走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畔,一派美丽和谐的景象让人赏心悦目。“河水变清,鱼儿多了,白鹭也飞回来了,住在这里很舒心。”家住横岭水畔的林先生感叹道。

清水绕人家,美景正当时。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2018年至2023年3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750件,履行诉前程序15030件;提起诉讼1179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督促修复被损害的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水域等38.5万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40.8万余吨,起诉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修复费用等并经法院生效判决支持53亿余元。办案规模和质效均居全国前列,“守护海洋”专项活动办案规模居全国第一,多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共19件案件入选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6月5日至11日,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周活动的一部分,广东检察机关组织媒体观察团日前走进河源、惠州等地,探访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故事。

守护粤港生命之源

6月7日下午,记者一行来到了河源万绿湖公园。雨后初霁,微风习习,万绿湖波光荡漾,湖水清澈纯净。航拍镜头下,湖面小岛星罗棋布,群山云雾缭绕,宛如一幅水墨画卷。

万绿湖又名新丰江水库,位于东江中上游,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70平方公里,蓄水量139亿立方米,是广东、香港重要饮用水源地。

河源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邓敏婕介绍,为了保护万绿湖,河源市检察机关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河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实际行动保护和改善东江流域、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自2019年以来,河源市检察机关在饮水安全、沿线流域养殖污染、非法洗砂、侵占河道、水浮莲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共受理涉东江、韩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件,立案86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份,全力筑牢河源护水治水的绿色屏障。

“放!”随着一声令下,一条条鱼儿活蹦乱跳地游进东江河,它们将在这里繁衍生息,丰富河流的渔业生态资源。6月8日上午,一场增殖放流活动在河源市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现场共增殖放流鱼苗10万余尾,而购置鱼苗的费用来源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赔偿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侵权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依法要求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聪介绍。

当天,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河源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进行揭牌。早在2022年4月,河源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等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以法律监督联动山水林湖一体化司法保护。此次设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目的是推动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原地修复难题,在指定地点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据介绍,全省目前共有11个地市、65个县区建立了“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今年3月,广东还与福建、江西、湖南省检察院建立四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此外,广东各地检察机关围绕粤闽赣边、西江、练江、韩江、珠江口、东江、琼州海峡、北部湾等重点区域,联合周边地区建立市级、县级检察协作机制。

督促治理“疑难杂症”

6月8日傍晚,记者一行又来到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位于北岸路一角,有一块数百平方米的洼地,里面有一滩积水,两旁的树木依水生长,郁郁葱葱。然而,此前这里堆满了从工地上运来的废土,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我们在主动巡查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原来是周边的工地施工单位非法腾倒废土,于是我们依法向林业、住建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全面履职,保护受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惠州大亚湾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建华说,经整改,损毁的1000多平方米红树林植被得到恢复,湿地生态得以修复。

6月9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联合惠州市检察院在惠州西湖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绿美广东建设”法治宣传活动,其中宣传展板上的惠阳区淡水河横岭水公益诉讼案引人关注。

横岭水是东江支流,河长19.35公里,流域面积138平方公里,毗邻深圳、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由于近年来深圳经济高速发展,横岭水流域发展速度也大幅上升,污染负荷随之增大,而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跟不上需求,导致该河截至2018年水质仍为劣V类。

2019年9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对51起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的通知》,其中就包括对广东惠州惠阳淡水河支流横岭水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当月,广东省检察院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横岭水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逐级向下交办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和支持下,惠阳区政府按照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和相关实施方案,将横岭水治理工作列为首要工程,累计投入治理费用8亿余元,完成流域治理。

2020年11月至12月,惠州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横岭水水质达标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现状水质基本从地表水劣Ⅴ类提升到Ⅴ类标准。为了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效,惠州、深圳两市五区检察院还建立了淡水河保护协作机制。

这只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公益问题最突出的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案件,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环境公益损害问题。截至目前,广东检察机关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逐级建立台账清单,全省共排查相关线索610件,立案2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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