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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车位资源不足导致停车难 鼓励专用停车场错时开放

针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条例》提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时段性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方案。据悉,公安交警部门结合群众停车需求,已在道路内设置了5600多个夜间临时停车位,并配合相关部门设置了5951个咪表收费停车位。

于主管部门而言,更大的挑战来自《条例》实施后的落地效果。

“我们将综合考虑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情况,确保落地效果。”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维雄说,市交通局将从三个方面增加停车供应。“一是在道路条件好、交通流量不大、路内停车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设置24小时停车泊位;二是在群众夜间停车需求大,且夜间停车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设置夜间停车泊位;三是对群众停车需求大、在非高峰时段临时停车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采取设置交通标志的方式,允许车辆在非高峰时段临时停车。”

而《条例》中有关“错时共享停车”细规,也被业内认为是共享经济的一大亮点。

据悉,珠海将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方或者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共享停车。

对于市民热议的停车费问题,《条例》明确,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提倡市政公园配建停车场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实行低收费或者免费。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出具收费票据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拒绝支付停车服务费。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也将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配套需求。

刘苑平介绍,对于新能源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新建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应该按照国家的标准,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停车位的,必须配备公共停车场和充电设备,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当不少于总停车位的20%;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视情况配建,通过充电设施的施工图审查与规划验收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条件。(南方日报见习记者吴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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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车位资源不足 停车难 专用停车场 错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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