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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省法院“裁执分离”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裁执分离率达到100%

近日,吉林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下发全省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执行。该《实施办法》经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通过,在“裁执分离”制度改革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据了解,为破解非诉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有效探索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机制改革,省法院在全国首创“裁执分离”执行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与省政府共同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明确将推进“裁执分离”制度作为府院联动法治政府建设七项制度之一,与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明确“裁执分离”案件范围。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裁执分离”实施范围,由房屋征收非诉执行案件扩大到非金钱非诉执行全部领域,即执行标的涉及罚款等金钱给付义务的,由法院执行,其他非诉执行案件由县、市级政府强制执行;规范了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程序,将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程序的条款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概括,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定了政府、法院、检察院在裁执分离制度中的职责,明确了工作流程和通报制度,有力促进“一府两院”的府院联动工作在“裁执分离”领域具体落地落实。“裁执分离”制度改革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保障了大项目建设和各项公共管理措施及时落地到位,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旧城区改造、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地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裁执分离率由2019年的55%提升到2021年的100%。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关键词: 执行 实施办法 法院 案件 法治政府 分离制度 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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