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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还冒险开车上高速,结果……-视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吉林南收费站执勤时,在检查一辆小型厢式货车时,发现驾驶人张某的驾驶证违法已记满12分。

驾驶人张某表示其知道自己的驾驶证已记满12分,前几天在沈阳因超载被交警处罚,累计记满12分并将驾驶证扣留了,为了还车辆贷款,抱着侥幸心理从沈阳来吉林送货,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到。

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告知驾驶人不允许继续驾驶机动车,联系有驾驶资质的人将车辆开走。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人由于酒驾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俗称“失驾”。失驾人员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再驾驶车辆属于无证驾驶。

如果您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冒险“失驾”,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切勿因一时“手痒”,犯下更大的错误。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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