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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9时59分,吉林高速公安四平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在站口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接到执法终端预警,称一辆吉C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该车辆即将驶出收费站口,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记错了车辆的检验日期,表示一直以为还得过一段时间,没想到已经超出了很长时间。民警告知驾驶员,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是对行车安全最好的保障,未经年检就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驾驶员表示,今后自己一定多加注意,把这件事情更加重视起来。
随后,民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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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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