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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这个新规划,有四个“更加突出”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丁玲

近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3月31日,《规划》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版权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就《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答。

更突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麦教猛介绍说,《规划》部署了五大方面重点任务,设置20个专栏,14项主要指标,其中对标国家规划指标有8项,自定指标6项。明确到2025年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更有活力,知识产权区域和国际合作更加深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基本形成”等七个具体目标。与“十三五”相比,《规划》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加突出质量和价值导向,更加突出融入产业创新发展,更加突出湾区特色和开放合作。

2025年 知产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5%

据记者了解,《规划》主要有五方面的特点。

《规划》突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从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海外保护等5个方面重点推进,明确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专业市场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维权援助“一张网”、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海外侵权责任险推广等7大任务,着力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规划》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办案量超3000件/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5%,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难题,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新格局。

从追求知产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规划》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全社会创新主体培育布局高质量知识产权,从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深度融合等3方面重点推进,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版权创新发展、标准必要专利发展等,着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

《规划》明确到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新增8万件,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达90分,从追求知识产权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持续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强调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规划》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围绕产业发展的需要,全力打造“知产融合”创新生态,从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机制、提升转移转化运用效益、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等3个方面重点推进,明确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园区协同运营体系建设、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等,着力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

《规划》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新增2500亿元、项目新增超过5000项,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额达11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9%,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9.2%,地理标志产品交易额新增1510亿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推动、产业支撑和商贸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服务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助力重点产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规划》构建便民利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聚焦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创新主体、市场主体需求,从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文环境建设等4个方面重点推进,明确加强知识产权“一站式”集成服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人才港等任务,着力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创新资源高效率配置、高效益运用。

《规划》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站访问量达50万人次/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数量达40家,广东发明专利申请代理授权率达60%,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新一轮综合改革试验

《规划》统筹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和国际合作,助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坚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和双循环发展大局,从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合作、强化两个合作区和“双城联动”、推进国际合作等3个方面重点推进,力争将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升级为国家级展会暨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高地建设,特别是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新一轮综合改革试验,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构建知识产权生态体系,带动全省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服务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省内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获通过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课题。据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介绍,目前广东在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并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系统性法规制度建设。

吴小洪透露,《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于3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广东省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结合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实现广东省“大保护、同保护、快保护、严保护”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格局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保障。同时,省司法厅还将积极推进将《广东省版权条例》《广东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法规项目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通过系统性的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引领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大力推动“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规划》提到的一项司法改革创新是“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邓燕辉表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是管辖权之合,是审判权之合,更是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之合。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有各自不同的审判路径和处理模式,有关事实认定、证据规则在实践中的裁判标准不尽相同,有时会影响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三合一”工作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所以有必要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这是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的全方位改革,是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综合效能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 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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