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正文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天天观点


(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铭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铭晖利用担任四川省资阳市(地)委副书记,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滥用职权 人民检察院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