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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醉驾被处罚 买个假证继续开

2022年2月20日20时30分许,吉林高速公安梅河口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磐石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捷达牌小型汽车突然减速,缓缓驶向收费站出口。现场执勤民警立即提高警惕,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发现该驾驶员表情极不自然,态度举止磨磨蹭蹭,而且出示的名叫郑某的驾驶证上的字体极不规范,十分可疑。这一系列异常的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执勤民警遂依法将驾驶员带至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民警通过公安网信息查询对比,核查清驾驶人郑某出示的驾驶证是伪造的。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驾驶员郑某如实供述出自己购买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犯罪事实。

经过调查,得知郑某分别于2018年、2020年两次醉酒驾车被查获,其驾驶证在2018年第一次醉酒驾车时已被公安机关吊销了,为了能继续开车,应付检查,于是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本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被民警识破……

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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