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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状告APP收集微信个人信息,法院:被告支付1万元合理支出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吴静怡、方晓泽

今天(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其中,王某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入选。

在该案中,王某使用微信账号登录腾讯公司运营的“微视”APP,“微视”在未告知也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以“强制授权”的方式收集和使用王某的微信个人信息和全部微信好友信息。王某认为,腾讯公司侵害了用户的选择权、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诉请判令腾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1万元。

法院另查明,二审期间腾讯公司更新APP版本,用户选择微信账号登录“微视”时不再收集相关信息。“微视”后台数据也未保留王某的微信好友关系。

深圳南山法院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判决腾讯公司向王某支付参与诉讼的合理支出1万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表示,本案是广东首例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案例。为促进互联网行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企业可以在合法、正当、必要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个人信息,但合理使用不得损害个人权益。本案厘清了互联网公司使用个人信息的界限,对规范互联网平台、APP服务商对用户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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