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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滚动:深圳首个学前教育条例发布 公办幼师工资参照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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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全文正式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做出细化规定,明确“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主体资格登记。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主体资格登记”。《条例》中创设了对举办者的禁止性规定,明确了违反《条例》的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将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

在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方面,明确普惠性幼儿园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需要学前儿童入园;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制度,除健康检查外,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

《条例》明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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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前教育 主体资格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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