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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耕地保护法草案 强化耕地保护法治保障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国土三调”结果显示,2019年底,我国耕地面积19.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6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同时,我国耕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总体质量不高,超过一半的耕地靠天收。从“国土二调”至“国土三调”的10年间,我国建设用地总量增加了26.5%,城镇、村庄用地总规模分别达到1.55亿亩和3.29亿亩,一些城镇、园区低效、闲置用地问题突出,村庄用地总量过大、布局不尽合理。此外,通过土地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等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时有发生,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针对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取得了积极成效。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针对“国土三调”反映的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采取了加强耕地保护的一揽子措施。强化耕地保护法治建设,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并颁布实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同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按照“重申、细化、补充、修正”的思路,正在起草耕地保护法草案,强化耕地保护法治保障。

在“国土三调”成果基础上,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先行在5省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开展了“三区三线”划定试点。严格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并落地上图,确立2035年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除6种情形外,所有现状耕地必须全部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带位置分解下达。

为了严管耕地占补平衡,切实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自2018年以来连续4年组织开展补充耕地核查,涉及补充耕地项目15.8万个,查出问题的比例平均占5.2%,问题项目全部退回地方整改,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信。建立补充耕地公开制度,通过部门户网站陆续公开4万余个补充耕地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控耕地在农用地内部转换。针对“国土三调”反映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造成大量耕地流失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设立了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明确要求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须在年度内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推动耕地恢复,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此外,还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要求带位置下达造林绿化任务,防止以绿化造林为名,随意侵占耕地。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一手抓严控新增,一手抓盘活存量,建立倒逼机制,完善激励措施。

实施“增存挂钩”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下达方式,除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实行“指标跟着项目走”外,城镇建设、地方项目新增用地指标与已消化盘活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地数量挂钩,倒逼盘活存量土地。4年来,全国共处置2018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1372万亩、闲置土地436万亩。

提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门槛,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及时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要求各省(区、市)严格把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明确“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的”“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坚持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十四五”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950万亩,比“十三五”减少15%。

严格各类建设项目定额标准审核。积极推动修订光伏、机场、石油天然气、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用地标准,进一步严格新上工业项目建筑密度等开发利用标准。对公路、铁路、机场等单独选址项目,严格对照用地定额标准审查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该核减的一律核减。党的十九大以来,自然资源部审查核减建设项目占用耕地36.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5.17万亩。

着力提升产业园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每年对国家公告的274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开展评价,明确节约集约排名后2/3的不得扩区、调区、升级。2021年,在“国土三调”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国产业园用地情况专项调查,针对调查结果反映的产业园区用地低效利用等问题,正在完善政策措施。

积极推广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和经验。2019年以来,陆续推出3批次46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对产业用地复合利用、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综合开发等典型模式和技术,及时总结并推广示范。今年以来,结合调研发现的安徽合肥等地大面积盘活存量用地保障新上项目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各地聚焦保障产业发展新空间,梳理挖掘各类案例,加强总结并示范推广。跟进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持续完善促进盘活存量用地的政策措施。

严格执法督察

持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9.07万宗,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047人。自然资源部直接或联合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起,挂牌督办19起,公开通报222起土地违法案件。同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连续4年围绕耕地保护突出问题对省级政府开展监督检查,向省级政府印发《督察意见书》,督促地方严格整改。通过耕地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等方式,开展全覆盖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督察,主动约谈和督促省级政府约谈97个地市政府负责人,强化耕地保护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大棚房”问题等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开通报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272宗、“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36起。

(记者 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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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耕地资源 自然资源 耕地保护 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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