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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持枪打架斗殴,无视法律,判了!-焦点速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丘炜佳

2022年春节期间,市民们都沉浸在喜庆祥和的氛围中,某天凌晨却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梅江区建设中的一楼盘附近聚集了十几人,现场不仅发生了冲突,还伴有两声枪响。近期,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宣判,揭开了背后的真相——

今年2月7日凌晨1时许,叶某金、梁某才、邓某琛等人在梅州东汇城某KTV消费后离开时,对偶遇的伍某妮、叶某辉等人进行言语挑衅,随后又对他们进行推搡、拳打脚踢,造成被害人叶某辉左眼受伤。事后,双方离开。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随后引发了更大的冲突。被打后,伍某妮心有不甘,于是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男友张某。两人通过一个微信群联系上了叶某金、梁某才等人,双方在群内争吵互骂,口角升级。因不满女友被人“欺负”,加上伍某妮对叶某金一方的挑衅,张某遂与叶某金等人约架,双方最终决定在梅江区建设中的一楼盘附近“分个高低”。

当天凌晨2时30分许,叶某金叫上梁某才等人去其住处对面一老屋取枪后,与其他人在楼盘附近汇合,等待张某一行人前来“赴约”。半小时后,张某一行人到达。看到张某等人拿着橡胶棍,梁某才等人慌乱骑车逃离,叶某金受宋某强挑衅后开了两枪,也随之逃离。在这过程中,邓某琛被张某等几人殴打。冲突过后,叶某金将枪支藏匿于侯某峰提供的地点。

案发后,公安机关相继抓获了当晚参与的有关人员,并在三角镇一老屋内起获叶某金的自制猎枪1支、霰弹6发。

该案经梅江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其中,被告人叶某金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获刑四年十个月;被告人侯某峰为叶某金提供枪支藏匿地点,获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其余11名被告人均因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斗殴罪获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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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聚众斗殴罪 寻衅滋事罪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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