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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头条!广东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增设青年科创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资料图】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8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称《办法》)。

在奖项类别方面,《办法》新增了青年科技创新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总类别增加至七项。青年科技创新奖授予在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推广奖授予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并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 

此外,科技进步奖的授予对象还包括了“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坚持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的原则。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每年授奖总数合计不超过178项。其中,特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项;一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二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125项。突出贡献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技合作奖每年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青年科技创新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5名;科技成果推广奖每年授奖数量不超过25项。

《办法》还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后,设奖者或者承办机构应当在3个月内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以及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办法》强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社会科技奖的设立和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并且鼓励提名者从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中择优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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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学技术 科技成果 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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